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2019年接近尾声,为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科学谋划2020年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院档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等工作
1.撰写2019年工作总结。2019工作总结要围绕年初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内容要包括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工作举措等,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特别强调要用具体数据反映工作实效,要与上年度比照体现工作发展动态。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尚未完成的事项,应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具体举措。
2.谋划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是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优质校建设关键之年。各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总结2019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拟定2020工作计划,厘清发展思路,明确重点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力求新的一年各项工作都取得新发展。
3.做好2019年度大事记整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完成2019年度大事记的整理汇总工作(见附件1)。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总结、计划、大事记的撰写工作,将形成的材料经部门集体研究、分管院领导审阅签字后,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单位公章)交至党政办公室任俊峰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kxydzb@sina.com。
二、做好各类档案材料和省级以上荣誉归档工作
1.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高效完成本部门、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移交的档案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移交档案室保存。
2.各部门、单位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移交。
3.各部门、单位及教职工在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各种荣誉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集体荣誉原件统一移交档案室,个人荣誉复印件交档案室备案,并由兼职档案管理员做好相关登记。
4.档案整理完毕后,请按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5.档案移交时间为2020年1月8日前。
联系人:龚李静 联系方式:18635476972
附件:1.学院部门单位大事记模板
2.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9年度省级以上荣誉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