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务部(教师工作部)现就学院学生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作品制作采购项目开展询比,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生参赛作品制作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比
三、询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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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交到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务部。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资质文件(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应)。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文件开启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成交原则
有效最低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法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39351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