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晋教职成〔2021〕5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决定实施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改革创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为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需要,对接我省传统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六新”突破,按照科教强省、人才强省的新要求,重点建设10个左右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突出、社会服务能力强的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引领我省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列入计划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的办学水平、服务能力、社会声誉显著提升,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职业教育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建设原则

 ——坚持产教融合。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模式,精准对接区域人才需求,提升高职学校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推动高职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扶优扶强。质量为先、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业布局,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积累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特色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立足山西实际,聚焦行业发展,凝练发展特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为我省产业走向全国、全球产业中高端提供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重点任务

 (一)高站位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把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高水平打造人才培养高地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引导学生养成严谨专注、敬业专业、精益求精和追求卓越的品质。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率先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弘扬三晋文化、传承技艺技能、富有工匠精神、勇于创新创业的三晋工匠后备人才。

 (三)高起点打造创新服务平台

 对接科技发展趋势,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建设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资源共享、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进一步提高专业群集聚度和配套供给服务能力,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大师培育功能的技术技能平台,服务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积极开办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训练营,积极发展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举办富有特色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四)高定位打造特色专业群

 面向区域或行业的重点产业,依托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校企共同设计“底层共享、中层融合、高层互选”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1+X”证书内容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建立与专业群相适应的、科学有效的专业群管理运行机制,探索以群建院系的方式,将专业群作为人才培养和资源配置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动课堂革命。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专业群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五)高素质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结合专业群布局和建设需求,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重点打造一批行业有权威、国内有影响的专业群建设带头人,着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合力培育一批具有绝技绝艺的技术技能大师,聘请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加强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建立教学能力比赛制度,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六)高融合提升校企合作水平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校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施行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实体化运行。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非遗传承人工作室。

 (七)高效力提升治理水平

 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教学单位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八)高品味提升校园文化水平

 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育人功能,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坚持以“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核心,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营造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人文环境。体现绿色校园、生态校园理念,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文体活动设施齐全,人文气息浓郁,职业氛围浓厚。

 (九)高标准提升信息化水平

 落实《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系统设计学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数字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推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开发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精品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推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进智慧课堂、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十)高质量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培养适应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我省产业走向全国、全球产业中高端。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积累、传承、创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面向脱贫地区的招生规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与行业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面向各类人群开展继续教育,拓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实现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十一)高层次提升对外合作水平

 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与长三角示范区、珠三角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在课程标准、专业建设、教师信息服务、升学就业、产教融合、高端职业教育资源开发等方面合作交流。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国际标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探索援助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渠道和模式,提升国际影响力。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探索在国外建设“鲁班工坊”,推动当地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立项的学校须为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立项的学校须符合《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遴选条件》(附件1),且同时满足 “学校基本条件”和“专业群基本条件” 要求。

 (三)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高职学校不参与本次申报,经申请直接列入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不占用本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名额。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各高职学校按照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中相关条件和数据来源以国家、山西省有关部门发文和“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为主要依据。

 (二)项目遴选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遴选推荐,对专家推荐意见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期为3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论证,正式批复后启动建设。《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四)检查验收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制订与项目建设配套的管理办法和验收标准,组织事中监督指导和事后质量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学校,将终止立项和经费支持,并根据情节轻重,暂停该校1-3年内其他省级项目的申报资格。

 建设期满,经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终期验收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协调项目预算,加强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建设,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保证任务落实。立项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项目学校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成立专门机构,统筹负责建设任务的规划和实施,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市新增的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在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学校给予重点支持;省属项目建设学校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将通过中央及省级相关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项目建设学校给予奖补支持,发挥引导作用。各项目学校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要充分筹集社会资源,增强自我造血能力。

 (三)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和立项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动员各方力量支持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专业设置、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经费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学校大胆试、大胆闯,激发和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严格审核把关

 各申报学校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申报材料(双面打印15份)和佐证材料(不超过200页,双面打印5份)于2021年3月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XX学校省级双高计划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申报书》《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3、4)(学校总体建设方案和两个专业群建设方案合并装订,不超过120页)。

 联系电话:0351-3046534

 邮箱:zcc@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1年2月19日

 关于实施山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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