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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培训机构开展“专升本”培训的通告
时间:2022-11-09    来源:    作者:

为了满足我院广大学子参加“专升本”培训学习,继续提升学历意愿。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资质齐全、实力较强的培训机构开展“专升本”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自愿报读“专升本”学生,开展相应专升本考试科目培训。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提供相关协调保障。

二、培训机构报名条件

  1、在同行业里具备较强师资力量,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有较高知名度。

  2、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工商营业执照、民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

  3、从事专升本教学培训行业并连续组织参加专升本考试两年及以上(以相关证照或协议等为准)。

  4、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为广大考生服务的使命感。

  5、提供近两年能查证的专升本录取花名册(有代表性的学生名单)。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单位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及拟开班情况介绍(纸质材料)(含上条中的345);

(以上所有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四、具体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经学院继续教育部资格审核无问题后,签订相关协议,方可入校开展工作。

  2、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线上和线下招生宣传材料,不得超限承诺、不得虚假宣传炒作升学率、误导学生。

  3、学院统一安排各培训机构在非教学时间到指定场所进行招生宣传,培训机构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培训,不得干扰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4、严禁培训机构委托学院各级人员、学团干部、学生进行有偿或无偿招生。不得委托机构人员、教师、学生进入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相关招生宣传活动。

  5、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期间培训学生的安全、生活与教学管理,并接受学院的监督和管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2119—1115

  2、报名地址及电话:学院继续教育部(综合楼202室)

冯老师 韩老师 0351-7820596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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