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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06-27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落实好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910号)要求,特制定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

邮政编码: 030031

联系电话: 0351- 7820555  7820666

传真电话: 0351-7820636

网 址: http://www.sxphc.cn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策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广泛监督。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

学制

学费   (元/年)

中药学

三年

5200

药学

三年

5200

药物制剂技术

三年

5200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

三年

5200

四、招生对象

已履行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下列人员;

1.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校、职高)应往届毕业生;

2.退役军人;

3.下岗失业人员;

4.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五、报名办法

(一)在规定报名时限内,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报名有关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工作;具体报名办法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www.sxkszx.cn)。

(二)登录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网站,通过高职扩招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信息填报;

(三)按照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安排,参加相应测试,测试具体时间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形式

(二)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具体根据“考生类型”分别组织相应的测试。其中;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采取折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考试方式;

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试录取。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逻辑思维、心理健康、语言表达、形势政策常识等。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考生专业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学习形式

结合录取新生实际,单独编班,分类教学,实行弹性学制。采取送教进企、送教下乡,在有教学、实训条件的企业(乡镇)实地组织教学,采取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完成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扩招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高职学生在公用经费、奖助学金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毕业生在派遣、落户、就业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其它

1.新生报到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执行。

3.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含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4.学院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

5.学院原公布的有关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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