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10-16 点击数:
2014年11月1日,实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苏珍枝主任传达了10月30日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精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并做好学习笔记。同时,全体工作人员还要自觉学法特别是和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实验用品采购的法律程序、试剂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管理办法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懂法水平和守法意识。
版权所有: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编: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