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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知识读本--使用微信切莫任性
时间:2021-11-29    来源:szb    作者:szb

微信作为一款功能强大、使用方便的社交软件,是大多数人的“装机必备”,而微信的“朋友圈”、微信群、红包等功能更是受到广大用户包括党员干部的青睐。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值得引起警惕。作为党员干部,有必要知悉这些前车之鉴,从中汲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案例一

吴某,某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员。在一个周六的午后,在家休息的吴某闲来无事,便打开微信浏览朋友圈。期间,他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分享进自己的朋友圈,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最终,吴某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一行为,受到纪律处理。

案例二

2016113日晚,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委干部黄某携家人去县城某超市购物,听见一个中年妇女大声呼救,说“有人抢劫”,黄某顺着中年妇女所指的方向前去追赶逃犯,但没有追上。在返回的路上,他听见有人议论说,县城近期有人抢小孩,抱上车就跑。回家后,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身边的人。于是,在未知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他编写了一条“沱江县城街道上连续发生抢劫和抢小孩案件,抱上车就走。”的信息,用自己的手机在朋友圈里发布。随后,该微信在朋友圈内频频转发,引起了群众的恐慌,特别是一些家长的极度恐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黄某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朋友圈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要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担当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朋友圈里的“正能量”。

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的时候,都要经常拿纪律的尺子量量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切记使用微信莫“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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