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2021-12-03 

一、全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电子阅览室阅览。

二、遵守阅览秩序和纪律,保持安静,维护清洁卫生,保持桌、椅及电脑摆放整齐。严禁吸烟。

三、不得将镊子、钳子、改刀等工具带入电子阅览室,也不能将任何物品放在主机、显示器等电子设备上。

四、不得将个人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内,一经发现没收其磁盘,视其造成后果进行处罚。

五、爱护阅览室内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室内的电源、机柜、交换机、多媒体设备等;不得碰动网络电缆线、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私自拆卸配件、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如有问题,可请管理人员协助解决。

六、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上机结束后,按正常关机程序关闭电脑,将椅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后离室。

八、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设备在本馆散布不当言论,影响学校声誉或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设备在本馆散布诽谤、攻击他人的言论和损毁他人的声誉,以及其他违法活动。

九、不得在电子阅览室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