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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4-13 点击数:

晋药院团字〔2010〕3号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青年学生自身素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树正气,立榜样,塑形象,推进学院和谐校园建设,鼓励和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团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我院各项建设事业再立新功。院团委决定对二00九年度工作积极、团结进取、成绩显著的团支部、团干、团员和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机构健全完善,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较好,能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团组织职责,工作作风扎实;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正常,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广大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青年活动阵地,能经常性的开展活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能够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院发展做贡献;支部团员违纪率控制在5%以内,学年(学期)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居前列。

2、优秀团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团的指示和决议;品行端正,道德高尚,热衷于共青团工作,积极配合院团委工作,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年度考试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单科无不及格,操行记分居本班前十名,无任何违纪行为。

3、优秀团员: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思想先进,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支部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考试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无不及格,操行记分居本班前十名,无任何违纪现象。

4、优秀青年志愿者:坚持以服务大众为宗旨,积极参加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和大型社会志愿各类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成绩优异,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无任何违纪现象。

二、 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我评议——民主推荐——综合考评——集体议定——张榜公示的程序,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进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原则上分别安10%和8%的比例评选申报,优秀团干原则上每个支部1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由院团委各部推荐。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各团总支应将所有申报支部进行排序。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志愿者”,需认真填写表彰人选申报表并准备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团支部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

各团支部、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评选,于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前由各系团总支汇总统一报院团委。

特此通知

院团委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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