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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 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16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鼓励和引导学院动漫、动画、微电影爱好者积极参与,创作和推出高质量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按照省药监局有关要求,学院组织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

二、 征集对象

我院在校师生员工

三、 内容形式

微视频作品内容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学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

(二)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三)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四)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五、注意事项

1.征集活动从即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

2.所有稿件必须是本人创作,不得抄袭,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3.作品各部门、单位至少报送1篇;学生班级团支部至少报送1篇,由院团委统一负责收交。

六、投稿邮箱与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xctzb2017@126.com

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部门(学生还需注明专业、班级)、邮箱、联系方式,并填写作品征集报名表。

联系人:董双涛 联系电话:7820625

宣传统战部

2019年5月16日

山西省“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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