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系级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管理质量,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充分调动各系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适应高职人才培养规律和学院发展要求的学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各系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的院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条 考核方法
(一)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学期末最后一周进行考核,由院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访谈等形式进行集中考核。
(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
(三)院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向学院党委汇报。
第四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附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系级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第五条 考核奖惩
(一)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二)若发生火灾、人身伤亡、群体性事件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学生不良现象造成社会影响,或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系当年学生管理工作评优资格。
(三)每学年考核总分第一名的系,学院授予“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考核结果将与各系奖助学金评定和各类评优等紧密挂钩。
第六条 考评纪律
(一)各系平时要注意各种原始资料的积累,要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并按时报送自评材料。
(二)学院相关部门和群众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注意做好平时的考查、考核工作,各条目考核都要有事实依据。
(三)各系在填报各种数据、材料整理中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视为考核不达标,对经办人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如发现有关人员在考核中不秉公办事或营私舞弊,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系级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晋药院学字〔2017〕2号)同时废止。
附表: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系级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附表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系级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佐证资料及考核方法 |
组织 领导 (10分) |
工作机制 |
建立以系党政领导负责,学生管理人员为主体,全体教师参与的工作体系;主管学生管理工作的系领导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原则性强。 |
7 |
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关于研究学生管理工作的党政联席会,记1分;每两周召开一次辅导员例会,记1分;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管理工作调研,记1分;系党政领导每学期参加二次学生集体活动,记2分;学生管理主要领导参加会议,记2分,无故缺席学生管理工作会议扣1分/次。 |
1.系工作会议记录; 2.学生管理工作记录本; 3.学生管理工作调研记录或报告; 4.会议考勤记录。 |
计划总结 |
每学期、学年工作目标明确,总结切合实际,实施得力,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到学生工作部汇总。 |
3 |
有无工作计划总结,记1分;工作执行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记2分。 |
1.学期、学年工作要点; 2.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3.学生管理工作记录本。 |
思想政治 教育 (15分) |
专题教育 |
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和班会等。 结合形势和学生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 |
7 |
院系举办的相关报告会、专题讲座每学期至少2次,记1分,少一次扣0.5分;抽查班会记录,记2分,酌情给分。 每学期至少开展专题教育2项,少一项扣2分 |
1.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内容 3.活动图片等相关材料; 4.学生管理工作记录本。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佐证资料及考核方法 |
政治 教育 (15分) |
网络宣传 |
及时发布学生管理工作动态信息,通过网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教育学生。 |
2 |
信息发布及时完整,记2分;反之,酌情扣分。 |
查看各系部门网站。 |
心理 健康 教育 |
按时组织学生接受学院安排的心理课辅导和测试;有专门的辅导员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建立有关工作档案;建立班级信息员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 |
6 |
根据学院心理教学授课计划,能组织好学生听课,出勤率高,占2分;心理工作档案齐全,占2分;心理工作机构健全,占1分;心理教育活动丰富,占1分。 |
1.学生心理授课出勤表; 2.学生心理档案; 3.心理工作机构组织一览表; 4.学生心理活动记录。 |
队伍 建设 (10分) |
辅导员 队伍建设 |
班级辅导员配备齐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建立学生、家长联系制度;认真填写《学生管理工作记录本》;积极开展有关培训工作和经验交流等。 |
6 |
辅导员按要求带班、素质高,占1分;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占1分;《学生管理工作记录本》填写内容齐全、真实,占3分;能按时完成院系交办的工作任务,占1分。 |
1.辅导员花名册; 2.《学生管理工作记录本》; 3.与学生座谈了解情况; 4.通过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工作负责人了解情况。 |
学生干部 教育管理 |
系班两级学生干部配备齐全,按时换届;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发挥好;加强对学生干部管理和培训。 |
2 |
系班两级学生干部配备齐全,按时换届,占0.5分;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占0.5分;学生干部的形象好,“三自”作用发挥到位,效果好,占1分。 |
1.学生干部花名册及换届材料; 2.系学生会有关工作资料; 3.学生干部工作笔记; 4.通过院系两级学生干部了解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佐证资料及考核方法 |
队伍 建设 (10分) |
党团建设 |
学生党团机构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良好;学生申请入党(团)率高;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党员无违纪行为,无不文明行为;注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
2 |
学生党团组织按要求配备齐全,占0.5分;党团发展符合程序,占0.5分;党团活动开展富有成效,占0.5分;党团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榜样作用发挥好,占0.5分。 |
1.学生党团员花名册; 2.党团组织发展有关资料; 3.党团活动记录; 4.通过日常工作和院系两级学生干部了解情况。 |
日常 管理 (50分) |
安全稳定 |
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定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对检查或反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建立信息情报反馈网络,及时准确把握学生动态,上报信息及时;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疏散演练。 |
8 |
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措施到位,占2分;对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占2分;建立安全信息员制度,占2分;演练实施方案,占2分。 |
1.有关会议记录; 2.通过保卫部门了解各系安全工作执行情况。 |
公寓管理 |
各系严查学生夜不归宿,并有记录及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宿舍学生内务整理、安全工作、环境卫生、学生文明规范等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好;按照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寝室卫生评比标准,定期开展检查与评比。 |
12 |
学生夜不归宿情况占系总人数5%人次以下,占5分;学生公寓卫生清洁、文明整洁度为本系宿舍80%以上,占2分;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无重大违纪行为,占3分;宿舍检查常态化,文明宿舍每学期评比2次,占2分。 |
1.各系公寓检查原始记录和公寓有关记录; 2.处理公寓违纪事件相关资料; 3.文明公寓创建工作资料、图片; 4.以日常抽查方式检查各系公寓管理工作。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佐证资料及考核方法 |
日常 管理 (50分) |
养成教育 |
本系学生在校园内举止得体,讲究公共道德,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吸烟、不乱丢垃圾、不损坏公物;讲究文明礼貌、待人诚恳、助人为乐;学生无打架、聚众闹事等不良行为;校园责任公区和教室清洁工作落实到位。 |
10 |
学生在校园内有不文明行为,造成影响,扣3分;打架、聚众闹事等严重行为,扣5分;卫生清洁工作,占2分。 |
1.院系两级学生会检查工作记录; 2.日常抽查记录; 3.各系对违纪的纠错及善后处理效果。 |
资助工作 |
按照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民主评选国家和院级奖助学金;准确指导申请国家奖助学贷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及时清欠、催缴已到期未还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配合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和实施;按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 |
10 |
奖助学金评定坚持“三公”,学生满意,占3分;报送材料及时、齐全,占2分;奖助学贷学生填写相关信息齐全,占2分;勤工助学工作配合开展得力,占2分;贫困生认定和建立档案工作无差错,占1分; |
1.各系奖助学贷工作档案资料; 2.学生部门对各系此项工作的评价记录; 3.通过学生走访了解情况。 |
入学和 毕业教育 |
所有新生积极参加入学教育各项活动;能完成军训的各项任务;积极指导学生就业,毕业生思想稳定、就业观念科学、遵纪守法、文明离校。 |
5 |
各系认真组织迎新生工作,占1分;入学教育和军训期间,各系负责人跟班到场,占2分;毕业、就业工作全程指导监督,占2分。 |
1.学生部门对各系此项工作的评价记录; 2.各系相关工作资料; 3.学生走访、座谈会。 |
档案管理 |
建立学生花名册;学生档案内容健全;常规管理工作档案完整。 |
|
有学生花名册,占1分;能及时按学生部门要求,组织学生填写上交档案内各种表格资料,占3分;各系学生日常管理资料齐备,占1分。 |
1.学生花名册; 2.学生档案以学生部门掌握情况为准; 3.各系学生管理工作档案卷宗.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佐证资料及考核方法 |
学风 建设 (7分) |
学习纪律 |
学生学习气氛浓厚,无迟到、早退现象,上课出勤率高,教师反映良好;组织学术讲座参与人数多,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
5 |
每学期学生出勤情况占本系人数95%,占5分。 |
1.以教务处提供信息为准; 2.适时抽查出勤情况; |
考风考纪 |
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纠正处理学生考试作弊不良行为和风气的影响力度大。 |
2 |
每出现1人次考试舞弊或违纪扣2分。 |
以教务处提供信息为准。 |
校园 文化 (8分) |
专项活动 |
能认真组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文化节、运动会及对外各项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
8 |
院级集体比赛成绩为一等奖的,占2分;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比赛,获集体和个人荣誉,取得优异成绩,占6分。 |
1.学生部门对各系此项工作的评价记录; 2.各系相关工作资料; 3.学生走访、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