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年度 “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文明教职工”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0 点击数:

各分工会:

2020年,学院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分工会及广大会员的配合努力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几年来,我院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工和会员。经研究,决定在认真总结2020年度工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文明教职工”和“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比例

(一)优秀分工会

评选技能竞赛优秀分工会,文体活动优秀分工会,关爱职工优秀分工会。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以分工会为单位,在入会一年以上的会员中评选,评选比例为15%。

(三)文明教职工

以分工会为单位,“文明教职工”在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中评选,评选比例为10%。

(四)文明家庭

以分工会为单位,“文明家庭”在已婚教职工中评选,评选比例为1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工会

1.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注重思想教育引导,凝心聚力,团结带领全体会员投身学院建设和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所属会员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会员之间团结协作,互爱互助,文明和谐。

3.积极主动配合院工会开展工作,及时圆满完成2020年院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活动)且参与人员范围广,成绩突出。

4.积极开展分工会工作(活动),2020年多次组织过工会活动,活动特色明显,效果良好。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思想觉悟高,爱岗敬业,弘扬正能量,顾全大局,主人翁意识强。

2.热心为会员服务,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建设。

3.积极主动地支持、参与工会工作(活动),在2020年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中,多次参加工会工作(活动)。

(三)文明教职工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学院、热爱生活,具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自觉地文明、安全、健康意识和较高的个人素养,知荣明耻、诚实守信,严于自律。

4.自觉彰显职业道德,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境里注重传播“正能量”。具有积极的影响力。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无以权谋私、以职谋利行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四)文明家庭

窗体顶端

1.爱国守法。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爱国家,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尊重信任、孝老爱亲;夫妻恩爱,邻里和睦。

4.敬业诚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7.绿色节俭。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婚丧嫁娶操办从俭,适度消费,杜绝浪费。

8.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参加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结对帮扶、生态环保等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各分工会具体组织实施。

2.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遵循民主推荐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做到宁缺勿滥。

3.各分工会在全院范围内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优秀分工会和本分工会的文明教职工、文明家庭、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4.被推荐的集体、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按评选条件要求撰写,内容简明扼要。

5.各分工会请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推荐结果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报送院工会。

附件1.优秀分工会评选推荐表

附件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推荐表

附件3.文明教职工评选推荐表

附件4.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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