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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3-22 点击数:

各分团委:

今年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9周年纪念日和第十三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动员和引导青年学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根据省直团工委《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晋直团工发[2012]3号)精神,院团委决定在3月份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创新文明风尚、服务社会和谐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宣传雷锋同志的光辉事迹,正确认识雷锋精神的内涵实质,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对学生的传统美德和公民道德教育,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院德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活动形式

各分团委、团支部要结合本系、本班的具体实际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群众所需、志愿者能为”的原则,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1、全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课、主题团日、主题演讲、主题征文、报告座谈等形式,引导青年学生了解雷锋的先进事迹,崇尚雷锋的高尚品德,感悟雷锋的时代精神。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号召优秀社团和广大青年志愿者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驻地单位、进公益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做实事等志愿服务,打造品牌志愿服务活动。

3、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公共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文明风采竞赛”系列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校园广播、网络宣传、影视教育、板报宣传、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郁的文化教育氛围。

四、活动要求

1、3月初,学院集中启动开展学雷锋活动,向全院团员青年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倡议。

2、学雷锋活动目的是要倡导社会新风,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每项活动的开展要责成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注重形象,有序开展。广大青年学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领会雷锋精神,把学雷锋活动逐步推向高潮。

3、要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的同时,不断完善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注重长效机制,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基地,加强组织管理,做强特色品牌。

4、开展活动时,各活动现场要有志愿者旗帜、横幅,或佩戴青年志愿者标识,营造活动氛围。要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文明新风,充分展示志愿者的风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成果。

5、各分团委根据院团委统一部署,精心谋划,制定各自的活动方案,于3月5日前报院团委;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对每一项活动的组织推进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总结,整理成简报或新闻的形式汇总上报院团委。

6、院团委将对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形成先进经验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集中活动结束时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突出事迹、特色活动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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