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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 时间:2013-11-19 点击数: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调整变化,决定着统一战线的工作格局必须不断从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向社会领域延伸和拓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社会中主要有三类组织,第一类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政府组织,第二类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企业组织,第三类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拓宽社会领域统战工作的新载体和新平台。开展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领域统战工作,是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新的重要着力点。

社会组织中集聚着大量党外人士。目前山东省省管社会组织1750个,从业人员约45万人,其中以新社会阶层为主体的党外人士约占63%。通过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优势,把社会组织中的党外人士教育好、引导好、使用好,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是统战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以社会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主要工作对象的特殊群众工作,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创新性,必须在不断深化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和主要载体,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思路。

一是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他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充分发挥智力密集和人才荟萃优势,引导代表人士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提供公共服务、反映行业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是以发现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为重点。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主要是针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中的党外人士,特别是这些社会组织中党外代表人士和专职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发现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属领域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三是以组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联谊会为抓手。建立起与社会组织有效联系的工作平台,是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环节。要积极筹建以社会组织中党外代表人士为主体、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共同组成的社会组织联合会或联谊会,充分发挥其在政治引导、培养人才、反映诉求、凝心聚力、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联谊会真正成为社会组织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托,成为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之家。

四是处理好与其他领域统战工作的关系。社会组织中聚集的众多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是社会领域统战工作的主体,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其他统战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我们既要充分利用其他领域统战工作优势,推动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开展,又要通过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促进其他领域统战工作上水平,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重大行业政策、公共管理政策和规划时,充分听取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并引导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深入开展社会协商,增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在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增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实效性。要引导社会组织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重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并有意识地加入以“爱国、团结、民主、合作、关爱、和谐”为基本内容的统战文化元素,提高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软实力”。

五是处理好与登记管理机关的关系。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与社会组织联系紧密,掌握情况较为详尽,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离不开民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依靠民政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尽快掌握各类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党外人士、专职管理人员及党外人士政治安排、社会安排等情况,建立重点联系的社会组织和代表人士名单,为有效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将统战工作纳入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并吸收统战部门参评,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实效性。要认真履行统一战线广泛团结、联络沟通、体察民情、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等基本职能,配合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有效管理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活动。

六是处理好与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关系。统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统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紧紧依托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主体作用,实现“以党建带统战,以统战促党建,党建统战共融互促”。要密切与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联系,指导他们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宣传党的统战政策,团结党外人士,创造性地开展统战工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负责人的统战工作培训,提高党组织负责人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统战工作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与其他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统战任务落到实处,使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深入下去。要在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中物色合适人选,聘任为统战联络员,减少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空白点”。

七是处理好与业务主管(指导)部门的关系。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体制改革的要求,大部分社会组织正在“去行政化”,逐步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要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相衔接,与现有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改革后职能定位相适应。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优势,就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形势下,现有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改革后如何在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发挥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这些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所联系社会组织自身特点和独特优势,共同开展活动、创建品牌,提升工作效能、扩大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影响力。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变单一依靠业务主管(指导)部门开展统战工作的传统模式,探索开展多元化的工作途径,延伸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手臂。

(颜世元 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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