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0-05-05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文明学生、文明宿舍、文明班级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系、班级:

为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中职学生。实习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思想品德综合评价在班级居前10名;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习成绩均分在85分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

4.积极参加公益性劳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5.积极参加班级、系和学院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

6.凡有迟到早退、考场作弊、让人替考或替人考试、旷课旷操旷扫、打架斗殴、损坏公物、夜不归宿、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是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系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院团委各部部长,系团委副书记、部长;院广播站、校刊编辑部聘用的学生记者;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等。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品行修养;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各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

5.体育达标成绩优良,带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或在各种大型文体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6.凡有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迟到早退、考场作弊、让人替考或替人考试、旷课旷操旷扫、打架斗殴、损坏公物、夜不归宿、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干部取消评选资格。

(三)文明学生奖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规范,勇于帮助他人,扶贫济困。

3.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见义勇为。

4.勇于奉献,淡泊名利,拾金不昧,尊敬师长,爱护幼小。

5.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生活俭朴。

6.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维护班级、系、学院的荣誉。

7.凡有迟到早退、考场作弊、让人替考或替人考试、旷课旷操旷扫、打架斗殴、损坏公物、夜不归宿、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全班同学必修和限制性选修课学习成绩80分以上者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5.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班级学生无人受纪律处分;

6.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院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卫生,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喧闹等现象;

7.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8.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坚持出操,体育合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9.凡班级学生有考场作弊、让人替考或替人考试、打架斗殴、损坏公物、夜不归宿、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取消班级评选资格。

(五)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促进;

2.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

3.宿舍卫生保持良好,卫生检查优良率在95%以上;

4.宿舍成员遵纪守法,文明向上。

5.凡宿舍成员有考场作弊、让人替考或替人考试、打架斗殴、损坏公物、夜不归宿、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宿舍评选资格。

(六)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宿舍每个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院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全宿舍成员学年内无补考现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宿舍熄灯后不谈笑,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全宿舍成员都能坚持出早操。

4.按指定宿舍的床位住宿,不私自调换,转让床位,不到他班宿舍或校外住宿。

5.品德高尚。同学间互相关心,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寓设施,无损坏、丢失、搬拆等损坏公物现象。

6.情调健康。在宿舍,不吵闹,不说污言秽语,不看黄色、凶杀、迷信等低级书报杂志,不唱不健康歌曲,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

7.宿舍和宿舍区卫生值日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每天认真打扫,地面干净,窗明几净,不乱扔废纸果壳等杂物,不向窗外乱到污水杂物

8.保持宿舍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提倡宿舍文明建设。

9.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晒被褥,衣着整洁。

10.爱护公物。节约用水,妥善使用保管好清洁卫生工具和其他公物用品。 爱护他人物品,借用他人东西要事先征得别人同意。

11.注意安全。上课期间关窗锁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点蜡烛。

12.凡班级学生有考场作弊、让人替考或替人考试、打架斗殴、夜不归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取消班级评选资格。

(七)优秀班主任评奖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品质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科学的育人观念,能积极探索德育新途径。

3.常规管理绩效突出,所带班被评为学校文明班级或先进班集体级或两周考核得分多次位于所在系前列。

4.全面关心学生,在促进学生进步、转变差生方面有典型事例。

5.热爱学生,了解学生,能根据学生家庭、性格、爱好等特点实施教育方法。

6.团结任课教师开展教育工作,深得任课教师信赖。

7.民主平等,走进学生心中,得到了大多数学生的敬爱、拥戴。

8.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杜绝了各种责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周记和学年、学期班主任工作总结。

四、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数的5%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按各类干部总数的10%评选;

3.文明学生按班级学生数的4%评选;

4.先进班集体按系班级数的8%推荐评选;

5.文明宿舍按学生居住宿舍总数的3%评选;

6.文明班级按系班级数的6%推荐评选;

7.优秀班主任按系班主任总数的10%推荐评选。

五、评选流程

(一)三好学生、文明学生

1.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班主任核实无误后,列为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候选人。

2.民主推选。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参加投票人数需超过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最终候选人的得票数需超过投票数三分之二以上。若候选人未经民主投票产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系审核。经系党总支、行政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系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系公示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认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4.全校公示。学生处对各系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面向全校的公示。

5.学院批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院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09—2010学年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获奖者。

6.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入学院公示名单的学生可以先填写《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不少于1000字,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所在系公章。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班委成员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办法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2.院学生会委员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处组织,评选办法参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3.系学生分会委员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系组织,评选办法参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4.院广播站、校刊编辑部聘用的学生记者、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办法参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

1.提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向所在系提交“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级”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格式同优秀学生材料。

2.各系在系主任主持下,召开系办公会进行审核评选推荐班级,并在系公示3天,公示无异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各系相关人员对“先进班集体”和“文明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3天。

4.“文明宿舍”由公寓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办法同“先进班集体”。

5.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先进集体推荐者作为获奖候选者报院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推荐者为2009—2010学年先进集体获奖者。

(四)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1.原则上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

2.确因特殊原因,没有被列为“先进班集体”推荐者,而班主任工作尽心尽职,又符合“优秀班主任”条件的,可参加评选,评选产生办法同“先进班集体”。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4月23日。

2.院系审批(报送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5月10日。

3.全校公示时间:2010年5月11日—2010年5月13日。

七、评选要求

1.学生处要加强对优秀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和负责评选工作,确保全院范围优秀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2.各系、负责组织评选推荐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向学生公布,并以文本形式报学生处备案。

3.学年评优,是学院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学生中影响较大,望各班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及宣传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评选,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4.各类优秀学生的评选必须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及时召开班会,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进行公开、民主的审核和评定。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工作应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应完整规范,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评选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使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真正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6.各组织评选部门应妥善保存评选工作相关材料,并将获得优秀学生的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八、奖励办法

1.评选出的“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2.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学院颁发奖状。

3.评选出的各类先进统一由学院行文发“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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