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先进学生集体、个人和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7 点击数: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提升班级建设水平,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先进学习、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学习,奋发向上,勇于拼搏,全面发展。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和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先进学生集体、个人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先进学生个人须为我院学籍注册学生;先进集体从学院班级或宿舍中进行评选;优秀辅导员从全面管理所带班级时间一年(含)以上的全体辅导员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类别与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按各系班级数的10%推荐评选,即中药系5个,制药工程系2个、药学系6个、工商管理系2个、器械工程系1个、食品工程系1个。

文明班级,中药系和药学系各推荐评选2个,其余系各推荐评选1个。

2.先进学生个人

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总人数的5%推荐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照院、系、班三级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推荐评选。文明学生标兵,每班级推荐评选2名。

3.优秀辅导员

辅导员评选名额参照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上述评选项目的评选条件与标准均参照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和《辅导员管理规定》执行。评选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师生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提出申请、民主推选、各系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复审结果全院公示、学院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严格把关

各系、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和评选制度,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制度组织评选,接受监督,做好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突出成绩,宣传典型

要充分发掘师生中的先进,先进人物要成绩突出、事迹典型,具有代表性。广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或班级管理经验,激励广大师生学习先进、争创佳绩,为学院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规范填写,及时申报

所有推荐对象须规范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文字简练。申报资料于2022年5月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申请材料纸质稿留存系里,电子稿系里统一发到sxykxyxsc@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审批表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

    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辅导员审批表

    (附件见综合服务平台)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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