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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职责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14-11-26 点击数: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

1.学院内设机构、编制、岗位和职数的核定,报批学院

三定方案。

2.统筹各类人员的分级、聘用、合同签订、聘期考核和

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备案工作。

二、人员管理

3.新进人员报到,教职工调入调出、内部调动、转岗、退休等手续办理。

4.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

5.教职工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归档及认定。

6.教职工请销假管理。

7.出具教职工在职、收入、职称、社保、工资介绍信等证明。

8.工作证、岗位评聘证书的制作、发放和管理。

9.人事、劳资数据统计、报表。

10.内退、病休人员管理。

三、师资管理

11.制定师资发展规划及培养计划。

12.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13.组织教师资格证相关考试等。

14.制定教职工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四、职称工作

15.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核备案等。

16.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政策解释,接受处理举报、申诉等。

17.组织实施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职务聘任工作。

五、劳资管理

18.负责工资发放及年报等工作。

19.教职工工资定级、变动、调整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晋升的审批、归档和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的调整与管理。

20.教职工因公致伤、残、死亡有关材料收集,负责残疾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核算发放。

21.财政供养人员、保健干部等人员的审核。

六、岗位绩效

22.制定完善学院绩效改革方案,指导二级单位绩效改革。

23.学院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管理。

七、社会保险

24.核定社保缴费基数,按时缴纳社保金额。

25.审核育龄夫妇生育报销相关资料及报批等手续。

26.办理社保开户、变更手续,以及《诊疗手册》、《社会保障卡》的申领、补办、转入、开通等。

27.办理退休审核审批手续。

八、公开招聘

28.制定人员公开招聘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29.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公开招聘宣传、初选、面试、体检等工作。

九、计划生育工作

30.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驻地街办人口计生工作。

31.制定学院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负责计划生育信息报表和档案管理。

32.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证明,出具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和婚姻状况等证明。

十、编外人员管理

33.统筹学院编外人员使用计划和岗位核定。

34.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编外人员统一备案管理。

35.政府公益性岗位的安置与管理。

十一、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

36.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37.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全院发展党员工作进行

指导和检查。

38.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39.党员政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0.党员的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41.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42.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3.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

十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44.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

45.基层党支部建设,选好配强支部书记。

46.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7.落实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48.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工作。

49.协助做好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50.协调做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十三、干部和人才工作

51.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

52.干部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53.干部职数统计报批工作。

54.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汇总及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工作。

55.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副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工作。

56.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5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院级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58.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59.做好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四、党校工作

60.制定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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