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保险工作

教职工请销假流程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10-05-21 点击数:

教职工请销假需填写请假条(科、处级干部填写请假审批表)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严格执行学院的请销假管理制度,请假时间含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时间。

事假——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部门领导签字同意(1天以内)——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请假2-5天)——院长签字同意(请假一周以上)——组织人事部备案。

病假——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起止时间、附医疗机构诊断建议书)——部门领导签字同意(请假1天以内)——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请假2-5天以上)——院长签字同意(请假6天以上)——组织人事部备案。

产假——填写请假条(要求产前办理,说明请假起止时间)——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准假四个月,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可准假六个月)——组织人事部备案。

婚假(按事假办理)——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起止时间)——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院长签字同意——组织人事部备案。

丧假——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起止时间)——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组织人事部备案。

销假——请假期满到组织人事部办理。

组织人事部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请假审批手续,填报我院教职工考勤、汇总报告单,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年终汇编本年度的部门职工考勤表,汇总报告单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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